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探索建立和完善政协协商机制中,人民政协认真落实内部选题机制、全国和地方政协协商制定年度协商计划机制,着力创新协商载体、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实效,逐步形成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座谈协商会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
双周座谈协商会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1950年3月,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合发起建立了双周座谈会制度,即以参加政协全国委员会的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所推选的代表以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为主体,每两周举行一次时事政治座谈会,以沟通思想和交换意见。到1966年7月,全国政协共举行双周座谈会114次,对发扬民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促进党和国家科学民主决策、协商统一战线内部关系起了重要作用。
为适应推进协商民主新形势,十二届全国政协对历史上“双周座谈会”加以继承发展,创立了“双周协商座谈会”。增加“协商”二字,更加突出了协商民主的意涵,体现了与时俱进。双周协商座谈会,每年召开20次左右,参加者主要是全国政协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政协委员及少数特邀专家学者,一半为非中共委员。会议提前设定议题,做到一会一议。坚持平等协商,鼓励讲真话、进诤言,鼓励不同意见的充分表达,不回避有争议的话题。会后,政协办公厅将会议达成的共识和反映的意见建议归纳整理,以《政协信息》报送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阅。目前,双周协商座谈会已经成为新时代人民政协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协商关系、凝心聚力的常态化协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