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民政协的界别

界别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个党派、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在人民政协组织中的具体划分形式,也是政协会议的组织形式,反映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各个组成部分。其设置是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调整和完善的。
  1949年6月,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确定参加第一届政协的单位有45个,包括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代表中有工人、农民、人民解放军、妇女、青年、学生、文艺界、新闻界、工商界、自然科学界等。新中国成立后,针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统一战线的组织问题,中共中央于1953年召开了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并批准下发了《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意见》,明确“参加全国统一战线组织的单位,大体可分为下列几类:一、党派: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中国致公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二、人民团体: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佛教协会、基督教革新筹备委员会等。三、农民。四、少数民族。五、教育界(大、中、小学)、文艺界、自然科学界、新闻出版界、社会科学界、自由职业界、医务界、体育界。六、华侨。七、特邀”。
  1954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发生了变化,区域代表、军队代表由于已经参加人大,不再作为政协的参加单位,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改由党派、团体、界别、特邀四个方面组成。即由中共、民革、民盟、民建、无党派、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台盟、青年团、工会、农民、妇联、青联、合作社、工商联、文联、自然科学团体、社会科学团体、教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和平友好团体、社会救济福利团体、少数民族、华侨、宗教界共28个单位和特别邀请人士组成。此后各届全国委员会的界别设置略有变化,主要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发展而取消、调整、新设。
  目前,全国政协由34个界别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人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少数民族、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特别邀请人士。
  地方政协界别的设置,基本上参照全国政协的做法。

烟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