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重视发挥他们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实践证明,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必须坚持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安排,不是一般的业务工作,而是关系我国政治制度特点和优势发挥的战略任务。
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等抗日根据地普遍建立了“三三制”政权,即在政权中的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分子占三分之一。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的李鼎铭先生,就是党外人士的杰出代表。
新中国成立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所属部委等,大量吸收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人民政权,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各地普遍实行。改革开放后,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有关文件,都对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提出要求。2012年2月,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名义颁发了《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2020年12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