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标准

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政党制度,是正确评价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坚持正确发展方向、不断完善其功能和机制、增强制度自信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后,一些人总是向往和崇拜西方国家的多党竞争、轮流执政制度,而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新型政党制度缺乏自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模式奉为圭臬,作为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标准。
  根据毛泽东、邓小平的有关论述和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2000年,江泽民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这一衡量标准,以国情为根本基础,以实践为唯一标准,从“生产力、民主、稳定、利益”四个方面提供了衡量标尺,既为正确认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澄清模糊认识提供了科学的判断依据,也为新时代更好地坚持、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指明了方向。

烟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