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体现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各民族只有一律平等,才能共同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更好地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管理,国家才能长期稳定和发展。在我国,各民族不分大小、历史长短、发展阶段高低,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
  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民族只有同心同德、携手共进,才能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形成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和牢固向心力。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
  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各民族只有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优势互补、守望相助,才能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帮助,就是民族互助的重要体现。
  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各民族只有和睦相处、亲如一家,才能充分发挥中华民族的整体优势和创造活力,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华民族大家庭为民族关系和谐奠定了坚实基础。
  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民族关系,最根本的就是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

烟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