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对象范围

根据《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指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出现的自主择业人员,这些人员主体是知识分子,大多是党外人士,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对象是新的社会阶层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具体来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对象范围主要包括四类群体:(1)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即受聘于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专门知识的人员。(2)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主要是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根据市场经济需求,利用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接受委托,在鉴证、咨询、服务等组织中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人员,以及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或提供专业服务的人员。(3)自由职业人员,即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的人员,主要包括自由撰稿人、网络作家等自由写作人员;自由画家、书法家、音乐创作人、摄影师等自由文艺创作人员;自由导演、制片人和独立演员歌手等自由演艺人员;媒体与营销策划师、企业培训师、市场调研咨询师等自由策划咨询人员;自由经纪人、设计师、翻译等知识型市场服务人员;个体工程机械技术人员等技能型市场服务人员等。(4)新媒体从业人员是指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人员,主要包括互联网企业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采编人员和技术人员,在互联网上发表意见建议的意见人士等。

烟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