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彩事业的目标。它以消除贫困为宗旨,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以贫困地区为领域,以项目投资为主要形式,以“义利兼顾、以义为先”为核心理念,以共同发展为基本目标。光彩事业不同于一般社会捐赠性质的济困行为,也不是政府的扶贫行为,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开发式扶贫为主题、以共同利益为纽带的通过民间形式进行的经济行为和企业行为。
光彩事业的特点、原则和内容。1. 以民营经济人士为参与主体;2. 凡民营经济人士把资金和技术从较发达地区投向较不发达地区,都可纳入光彩事业的范围。3. 以自觉自愿、互惠互利、义利兼顾为原则。4. 帮助贫困地区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发展贸易,逐步形成能够稳定解决群众温饱的骨干项目和支柱产业,是实施光彩事业的主要方式。5. 鼓励发达地区的民营经济人士及港澳台和海外投资者,到贫困地区发展有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相关的加工业,参与贫困地区的市场建设、土地开发、旧城改造和异地开发。
光彩事业的意义。光彩事业已经成为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社会扶贫事业,成为培育民营经济人士队伍,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的重要载体,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