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使用党外干部,需要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推进。《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要求,“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
选拔使用党外干部,统战部担负着重要职责。统战部要发挥联系、熟悉党外人士的优势,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物色、培养、推荐、管理工作,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各方面的党外代表人士,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合理推荐使用,与组织部加强沟通,使党外干部选拔使用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使用有机衔接、整体推进。
组织部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使用的职能部门。各级党委统战部要主动与组织部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党外人选动议、考察、任用等环节的程序和规则,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在动议和讨论决定党外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前,组织部门应当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
组织部、统战部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要努力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共同制定规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培养教育、共同考察人选、共同向党委推荐、共同督促考核的协作配合机制。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进一步明确在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管理上的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要坚持和完善定期沟通协商制度,对党外干部的培养计划、岗位需求、选拔使用情况共同研究谋划,及时就党外干部安排使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要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多于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建立统一的党外后备干部名单。对两部门聚焦的重点人选,要提前安排到必要岗位进行锻炼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