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要有意识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为培养一批同我们党亲密合作、可堪重用的党外代表人士涵养水源”。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是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巩固多党合作政治格局、提高合作共事整体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合理配置政治资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中央就提出协助民主党派发展组织,对于有些已够加入中国共产党条件的有代表性的民主人士,一般不要吸收他们入党。改革开放后,随着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民主党派在高校、科研院所和政权机关的发展渠道变窄。为此,中共中央1980年作出《关于在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上层爱国人士中发展共产党员问题的规定》,提出注意鼓励一部分人留在党外进行工作。1996年,中央统战部、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中提出,要有意识地把一部分优秀知识分子保留在党外,帮助民主党派物色和培养一批新的代表人物和领导骨干。
贯彻落实好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关键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源头合理分流。要深刻认识多党合作的整体水平和制度效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主党派的人才素质和自身建设水平的提高。在加强高校和科研院所党建工作的同时,要有意识地将一批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留在党外培养。对新社会阶层人士和留学归国人员,要研究进入体制内单位的政策,有针对性地物色培养一批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对一些申请入党的党外代表人士,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