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新时代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首次提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对新时代民主党派性质作了规范表述:“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是对民主党派性质的最新界定,也是多党合作理论的重要创新,标志着民主党派的性质实现了又一次历史性转变,我国的多党合作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明确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反映了民主党派的历史性进步,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民主党派社会主义政党的性质。我国民主党派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后建立时,其性质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联盟。1948年各民主党派响应中共“五一口号”,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上新民主主义道路,成为“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社会主义改造后,各民主党派中“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并开始为社会主义服务。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后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党派又成为“资产阶级性政党”。改革开放后,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政治力量。明确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既是对民主党派具有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揭示,也是对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肯定。
  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对新时代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和参政党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烟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