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侨务工作的基本方针

侨务工作的基本方针,主要包括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的工作方针。
  1. 华侨工作的基本方针:(1)保护华侨的正当合法权益,关心和扶持华侨的长期生存和发展,促进华侨团结互助;(2)教育华侨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社会、民族习俗,并与当地人民和睦相处;(3)尊重华侨自愿加入住在国国籍的意愿,鼓励华侨发扬爱国爱乡优良传统,为促进祖国和住在国的发展以及祖国与住在国的友好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2. 外籍华人工作的基本方针:关心外籍华人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增进外籍华人同我国的亲情乡谊与合作交流,鼓励他们融入当地主流社会,传承民族文化,为住在国的发展以及住在国与我国的友好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3. 归侨侨眷工作的基本方针: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适当照顾归侨侨眷的特点,鼓励他们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积极发挥他们与海外有着广泛联系的优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贡献。

烟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