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集中地表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也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其他地方一道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的重大举措。
  明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以扶贫攻坚为重点,以教育、就业、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着力点,以促进市场要素流动与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贯通为图景,把发展落实到解决区域性共同问题、增进群众福祉、促进民族团结上,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民族地区特点的科学发展路子。
  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把加大中央支持与激发民族地区内生动力相结合,不断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增长机制,率先在民族地区实行自愿有偿使用制度和重大补偿制度,支持民族地区以建设“一带一路”为契机,在口岸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给予支持,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努力提升民族品牌培育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支持民族地区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提升;支持东部地区符合民族地区特点和生态环境要求的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支持边境贸易等。
  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多措并举扩大就业,支持发展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鼓励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牧民就业和稳定持续增收。鼓励在民族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对口援建项目吸纳当地员工。做好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别要集中力量巩固脱贫成果。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特别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后续帮扶。重点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更多团结线、幸福路。关键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质量,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

烟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